鲁统字〔2025〕108号
各市统计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
现将新修订的《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5年12月23日
附件: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基层统计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》的通知.pdf